
12月12日,经管学院在厚德楼619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教职工理论学习会,开展文明上网专题教育,解读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要点。本次理论学习会由经管学院党委书记卢永衡主持,全院教职工参加。
会议指出,取得个人合法有效同意作为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,是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决定权的表现。若该同意是未经充分告知前提下作出,同意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,超范围处理个人信息,处理情况发生变更未重新取得同意,或者未提供撤回同意的方式等,均可被认定为未经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,属于侵犯个人决定权的行为。
会议强调,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,营造良好网络生态,共同推进“文明办网、文明用网、文明上网”,已成为文明发展的重要课题 。全院教职工应自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办网用网,积极传播正能量,维护网络诚信,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倡导理性、积极、健康的网络表达和文明互动,确保网络信息合法、客观、有益。